今天给各位分享辽宁东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强基计划招生培训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辽宁东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辽宁2021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辽宁高考新政策解读

3、辽宁高考制度改革最新方案及解读

  【导语】®无忧考网高考频道从阳光高考网了解到,辽宁东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结合东北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东北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见下表,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东北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2日至20日登录东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5)确认是否参加东北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东北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招生计划的6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东北大学考核测试,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五)学校考核测试   东北大学考核测试将于2023年7月4日前完成,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体育测试两个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将视情况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重要参考。具体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参加测试前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时获取招生动态及新信息。   2.体育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和坐位体前屈,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育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资格,因身体残疾或疾病无法进行体育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予体育测试,考生须提交《东北大学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附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相关部门复查核准后,可免予体育测试。   (六)录取办法   东北大学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东北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东北大学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东北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英才”的办学宗旨,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国防安全的科研方向,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国家一流学科平台,以“人工智能”赋能自动化专业转型升级,瞄准自主无人系统方向,通过对自动化、人工智能、计算机、机械、机器人、通信等多专业知识体系的交叉融合,培养具备扎实的数理基础、过硬的专业技能、突出的创新能力、多学科交叉优势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的自动化技术领域未来领军人才。   1.采用“本科-研究生”紧密衔接的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本科大四学年实现“本-研”知识体系的无缝衔接,提高人才培养效率;采用动态进出机制,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加自由灵活的选择;创新多学科交叉“强基”培养模式,加强基础理论的交叉式联合培养,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无限可能。   2.采用小班化模式,独立配备荣誉班导师、学业班导师、辅导员、心理咨询师等;根据不同学年采用分段化管理模式,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模式,学生可提前进入导师科研团队,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全面挖掘科研潜力。   3.采用全口径学分转化认定制度,学生除培养方案指定必修课程外,可在全校各专业范围内自由选修课程;可通过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科技活动进行学分转化;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任意学科研究生课程,并在本科与研究生培养阶段进行双重学分认定;强化学生多学科交叉优势。   4.采用多元化学业导师制,组建由首席导师、授课导师、专属导师、修身导师、创新导师、企业导师组成的多元化学业导师团队,为学生在人生方向、职业规划、学业方案、创新创业、心理健康、工程实践等各方面提供专业的一对一个性化指导。   5.实施“思-专-创-科-产”全方位协同育人模式,有机融合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实践与产学合作,构建多维度三全育人平台,打造全方位协同育人模式,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实施深度国际合作育人模式,依托控制学科“111”创新引智基地与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聘请世界一流师资授课,举办各类国际学术夏令营,组织学生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短期学习和交流,为成绩优秀学生提供中长期海外交流项目与博士联合培养项目资助,提升学生的国际化视野、跨语种交流能力和跨文化合作意识。   7.打造强基计划“八个一”工程,落实成果导向,让每一名学生确保走过一段“红色之旅”,加入一个兴趣社团,参加一次科技竞赛,完成一个PBL课题,参与一个科研项目,撰写一篇学术论文,出席一次学术会议,体验一次出国交流;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乐观、勤奋认真、勇于竞争、开放合作的正面人生观。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强基计划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强基计划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东北大学名义擅自举办的强基计划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学院网站。   5.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六、监督机制   1.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生考核工作。   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zs.neu.edu.cn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东北大学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试申请表   原文标题:东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gaokao.chsi.com.cn/gkxx/qjjh/202304/20230418/2277110516.html  辽宁高考新政策解读,今年有许多省份都采用了最新的高考模式,每个省份也都发布了今年的高考政策,为此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辽宁高考新政策解读。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1.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2.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统一高考(以下简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   3.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汉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含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时间安排在6月8日上午和6月9日全天,每科考试时间为75分钟。朝语文、蒙语文安排在6月10日上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考生报考类别有哪些变化?   答: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此外,高职单考单招改革前后保持不变。   5.2021年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答: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 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6.考生户籍的要求有哪些?   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7.外省迁入辽宁的考生报名有哪些要求?   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籍(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8.随迁子女报名有哪些要求?   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三年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初始注册学籍)。随迁子女往届考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9.少数民族考生的要求有哪些?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高考加分。   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和经辽宁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民族语文”、“汉语”学科考试。   10.报考少年班有哪些要求?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相关条件的非应届高中毕业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如需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高校提供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安排考生高考报名。   11.外国侨民有哪些要求?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2.其他特殊情况的要求有哪些?   (1)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相关信息,请登录“内地(中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询报考事宜,不需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13.报考的科目还有哪些要求?   我省2021年高考实行“3+1+2”的模式,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对应首选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也就是说,如果合格性考试物理不合格只能选报“历史学科类”;历史不合格只能选报“物理学科类”;都不合格,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也必须合格。   总而言之,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报考相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14.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基本信息中“加分及照顾政策”栏选取申请类型。   15.残疾人考生需要注意什么?   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生基本信息中填写残疾证号。残疾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16.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需要注意什么?   凡在报考时选择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的其他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语种分为英语、俄语、日语,考生需在报考信息中“外语口试”栏进行选择。外语口试拟定于2021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17.报名信息确认后还能更改吗?   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重要依据,考生须确保本人普通高考报名各项信息准确无误。高考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但是今年是新高考第一年,11月报名时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参加2021年1月份合格性考试后,有关科目成绩合格的,可于2021年3月10日至11日完成考试报名及报考信息的最终确认。   18.允许跨省重复报名吗?   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9.如何理解“专业+院校”的志愿模式?   答:自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采用“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这样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以往相比,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能够更好维护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理想自由选择志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权,从而避免以往被调剂到不喜欢专业的遗憾,有利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二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促使高中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取向和专业志向,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三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专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有利于高校录取到具有明确专业志向的学生,但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擅长并心仪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促进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0.2021年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依据全国统一考试和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按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两个类别分列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采取1所院校1个招生专业为1个志愿。部分特殊类型及有相关要求的招生除外。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辽宁高考新政策解读,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文章,请关注学分网,最后,感谢大家的阅读!  2023辽宁是新高考。   据了解辽宁新高考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2021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   “3”: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以 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物理和历史。考生 必须从中选择一科,由各省自主命题,以 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化学、生物、地理和政治。考生从中选择两门,由各省命题,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将赋分后的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这样一来即产生了12种选科组合,即物化地、物化生、物化政、物生政、物生地、物地政、史化政、史化地、史生化、史生政、史生地、史地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专业选科要求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范围: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组织: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选择性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合格性考试中的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考试安排: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考试科目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允许再次报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继续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选择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时进行。   成绩呈现: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   (二)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组织实施评价过程中,要完善评价内容,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要严格评价程序,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要强化评价结果使用,着力推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高校招生中使用。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须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三)深化统一高考改革   考试科目:从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高考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2021年、2022年,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从2023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等级分分别计入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普通高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选考的主要依据。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赋分规则: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人数。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分,一分一档,考生等级分排序和原始分排序不变。   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四)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春季招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参考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实施   高考综合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教育改革、人才培养、科学选才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改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要举全省之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及时解决高考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改革方案。各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招生考试领导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强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建设,确保考试安全和改革稳妥推进。   (二)加大改革投入,完善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师资补充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确保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要加强招考部门考试组织能力建设,完善条件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各高校要创新招生管理模式,完善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招生管理行为。   (三)深化人才培养,协同推进改革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加强教学组织管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各高校要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落实考试招生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加强督导和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多渠道监督体系。   (五)加大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加强诚信教育,健全诚信制度体系,营造考试招生良好环境。加大改革方案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增强改革意识,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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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ynzjsh.cn/post/16182.html发布于:2026-02-06